据报道,重庆市公安局重实干不图虚名,今后将婉拒锦旗牌匾,也不再把收到锦旗牌匾的数量作为评先创优的考核内容。笔者读后有新风拂面之感。
应当肯定,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,还是在和平时期,送锦旗牌匾这种方式,对激励先进、鼓舞斗志、弘扬正气、传递人间真情,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但随着时代的进步、形势的发展,其局限性日益凸现出来,像解困扶贫、除暴安良、为民排忧解难等,本是有关政府部门和国家公务员的份内之事,却成为某些人向社会和群众索取回报的理由。在我们这个较为传统的国度里,知情和感恩报答似乎天经地义。为他人做了一点好事(哪怕是职责范围内的事),就应该得到别人的回报和感激。报答的形式有多种多样,送锦旗牌匾就是其中一种。送者真心实意,收者心安理得。这不仅无形中增加了群众不必要的经济负担,也助长了少数公务员认为给群众办事应接受感谢的错误观念,助长了好大喜功、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的不良风气。
我们应该像重庆公安局那样,不为浮名所累,一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,正确处理好同人民群众的关系,摆正自己的位置,不能再以“施恩布德”的身份出现了。